来源:新华网
发布日期:2025-04-30 17:28:04
4月28日,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《四川省2025年演艺活动激励奖补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细则”),明确将依据全年情况,对今年在四川举办符合相关奖励标准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、高品质剧场演出活动和全国性演艺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,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细则支持对象为在境内依法注册运营、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和高品质剧场演出活动的演出经纪机构、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,以及全国性演艺交易活动的举办单位。
高品质剧场演出活动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为: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在川举办且经济贡献符合条件的高品质剧场演出活动(即在持有《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》或《营业性演出许可证》的剧院、音乐厅、歌剧院等场所内进行的营业性演出活动),根据累计售票人数,对举办单位进行一次性奖补。
细则中公布了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,以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为例,四川将对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5万人次、售票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的举办单位,给予150万元奖补;对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10万人次、售票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举办单位,给予300万元奖补;对累计售票人数不低于20万人次、售票收入不低于1亿元的举办单位,给予500万元奖补。
2025中国演出交易会主论坛发布的《2024大型营业性演出市场趋势及特点分析》显示:2024年,四川位列全国大型演唱会票房省级地区排名第六,成都位列大型演唱会票房城市排名第三。
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演艺经济不仅包括大型演唱会、音乐节,还有更多的细分领域可深耕,做好演艺经济,重点是将“流量”变“留量”,把“人气”转化为“财气”。制定出台四川省营业性演出市场奖补政策,可以促进演艺资源交流互通、优势集成,可以让演唱会经济“唱”得更响,实现“曲终人不散”的效果。(完)